关于公布北京市第六批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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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劳社医保发[2003]16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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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我市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为了满足广大参保人员就近医疗,根据《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2001年第68号)和《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暂行办法》(京劳社医发[2001]11号)有关规定,经审核批准,确定了67家医疗机构为北京市第六批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其中:综合12家,专科3家,对内服务12家,社区卫生服务站40家。现将名单下发给你们,各定点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医疗保险各项政策规定,切实为广大参保人员提供规范、优质、便捷的医疗服务。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根据医疗保险管理规定,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并做好本次认定的定点医疗机构的培训工作。 附件:1、北京市第六批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综合)名单 》2、北京市第六批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专科)名单 3、北京市第六批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对内服务)名单 》4、北京市第六批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站)名单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00四年十月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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