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红十字朝阳医院等定点医疗机构有关事项变更的通知
 
京医保发[2003]5号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定点医疗机构,各有关局、总公司劳动处:
    为加强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根据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劳社医发[2001]11号)和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关于下发《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变更程序》的通知(京医保发[2001]10号)的有关规定,经市、区劳动保障部门审核,现决定对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红十字朝阳医院等17家定点医疗机构的有关项目予以变更,特此通知。
    本通知自2003年2月1日起执行。

    附件: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项目变更名单

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
2003年1月16日

    附件: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项目变更名单

    1.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红十字朝阳医院,名称变更为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
    2. 北京胸科医院,名称变更为北京老年医院(北京胸科医院);
    3. 北京联合大学中医药学院附属鼓楼中医医院,名称变更为首都医科大学中医药学院附属鼓楼中医医院;
    4. 中国民用航空总医院,名称变更为民航总医院;
    5. 北京市城建健德医院,名称变更为北京市城建祁家豁子医院;
    6. 铁道部科学研究院门诊部,名称变更为铁道科学研究院门诊部;
    7.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院门诊部,名称变更为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门诊部;
    8. 中国石化集团北京设计院医务室,名称变更为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公司医务室;
    9. 北京第二制药厂卫生所,名称变更为北京赛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卫生所;
    10.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现为一院两址。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北池子大街骑河楼17号、朝阳区姚家园路251号,其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由东城区统一管理;
    11.北京市西城区厂桥医院,现为一院四址。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太平仓14号、 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三条5号、北京市西城区旧鼓楼大街188号、北京市西城区西四北大街278号;
    12.东城区东四街道东四六条社区卫生服务站,地址由东城区东四六条甲62号变更为北京市东城区东四仓南14号(南楼);
    13.中央美术学院医务室,地址由朝阳区万红西街2号变更为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南街8号;
    14.北京七星华电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医院,地址由朝阳区酒仙桥路4号变更为北京市朝阳区大山子北里29楼;服务对象由内部变更为社会;
    15.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医院,服务对象由内部变更为社会;
    16.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医院,服务对象由内部变更为社会;
    17.北京工业大学医院,服务对象由内部变更为社会。